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甘府发〔2004〕5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全省9月3日召开的结核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州结核病疫情及防治工作情况
我州是结核病重流行地区,三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患病率分别为133.5/10万、1700/10万、1668/10万,全州结核病平均患病1500/10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67/10万、全省544/10万,现有结核病人12000人,疫情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患病人数多;二是每年新发病人多;三是农牧区病人多。全州大约80%的结核病人在农牧区。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近几年,我州在结核病防治方面一是加强了法规和规划的制定与实施。2001年州政府印发了《甘孜州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02年州政府印发了《甘孜州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明确了结核病近期防治和中期目标;二是加大了经费投入的力度。1996年启动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2001年以来我州结核病控制工作又获得中央支持项目、日本政府援助项目、全球基金援助和州政府经费投入50万元,为我州群众免费提供结核病诊断和抗结核治疗药品;三是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由1996年的27%提高到2003年的100%,2001—2003年全州免费检查2075例可疑肺结核病患者,发现涂阳肺结核病人993例,免费治疗患者1204例。
二、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
当前,结核病防治的各项目标和措施已经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实现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生部提出的2005年目标,迅速有效遏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结核病不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严重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结核病是造成我州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结核病高发人群年龄为青壮年,已经成为我州农牧民脱贫致富、农村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结核病防治工作,增强防治结核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加强“三农”工作和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各县要在今年10月底以前,按照国家结核病控制总体目标进一步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规划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以及各项制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增强责任感,落实部门职责
控制结核病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领导协调各级财政、卫生、宣传、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合作,各司其责,各负其职,动员全社会参与,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根据规划作好结核病专项经费的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保证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人员培训、健康教育所需经费,保证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诊治等措施的落实,保证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顺利实施。
卫生部门要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并组织实施结核病病人的归口管理与治疗。
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等部门要开展结核病防治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自我保护意识。
教育部门要将防治结核病的基本知识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并把学校防治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司法部门要负责做好监狱、劳教系统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结核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民政部门要对肺结核病人中的贫困户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扶持,并积极探索社会力量支持防治工作的机制。
(三)大力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结核病患者发现率和治愈率
各县、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一是各县要深入开展提高发现率的专题调查研究,制定有效发现结核病患者的实施方案,在明年3月底以前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州范围内,特别是广大农牧区广泛开展结核病患者的筛查工作,提高患者的发现率。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肺结核可疑患者免费诊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免费抗结核治疗政策,促进结核病人发现。三是加强归口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缩短发现报告病人的时间距离。医疗机构要配合结核病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患者的发现、登记、报告和管理,并做好转诊及危重患者抢救工作。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对疫情归口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为结核病防治机构提供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的肺结核病疫情信息,加强病人的追踪核实。四是要切实解决病人因经济困难不能就诊的问题,对贫困和边远地区集中进行可疑者调查或在中心卫生院增设痰涂片检查点,方便当地病人的就诊,提高基层结核病筛查率。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抗结核病药品储存、分发、供应和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基层发现的结核病得到及时、免费治疗。六是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管理,规范治疗,减少耐药结核病的发生,控制医源性交叉感染,不断提高治愈率。要研究艾滋病与结核病双重感染的有效治疗和管理办法,加强联合防治。
(四)切实加强农牧区结核病防治工作
各县、各相关部门要把农牧区作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农牧区防治工作的指导。一是要大力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对不同目标人群采取不同宣传策略,将“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与加强经常性结核病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群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普及率。二是要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加强农牧区疫情报告、监测和信息管理工作,杜绝疫情漏报、瞒报现象,严格执行确诊肺结核病人的属地化管理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医院、学校、社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室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的技术指导。三是制定重大结核病疫情控制预案,搞好应急演练,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各县要结合农牧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县级结核病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建设,注意调整、充实结核病防治专业队伍,加强专业人员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防治结核病基本知识和技能。四是要建立农牧区有效救助制度。
(五)加强机构建设,促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科学防治、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适合国情可持续发展的结核病控制策略。二是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结核病控制经费保障机制。三是要健全法制保障机制。要全面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促进结核病防治工作依法实施。四是要大力实施好结核病有关国际合作项目,进一步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促进我州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五是要强化监督机制。认真总结防治工作经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防病、依法管理。
各级政府和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实施好现代结核控制策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针对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搞好调查研究,促进结核病防治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0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