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优化医保服务供给,方便参保群众购药,根据国家、省、州、医保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乡城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3月17日下午将乡城县龙一百姓大药房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乡城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从药房资质、经营规模、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药房自愿申请、医保部门评估、社会公示的程序进行,并且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乡城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将加强对定点药房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定点药房准入、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定点药房进行考核评估,对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定点药房,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处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