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市
政策政策

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27 1.1w 阅读 76 点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办发〔2018〕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甘孜州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甘孜州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权责分明、体系健全、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增强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8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查灾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至上;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科技支撑、统筹防灾力量”的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责任体系制度化、巡查排查常态化、调查评价科技化、监测预警精细化、综合治理标准化、决策部署信息化、应急抢险程序化,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全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二、重点任务

(四)加快完善群专结合的常态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机制。

1.建立群众积极参与的查灾报灾机制。激发群众守护家园意识,紧紧依靠群众,全面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广大驻村干部、村组干部、民兵等基层干部群众力量,主动排查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等,及时向乡(镇)、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专业技术支撑单位报告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已知地质灾害隐患加剧等线索。〔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专业地勘队伍技术支撑机制。州、县(市)要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与省地矿局、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以下简称“省四大局”)下属专业地勘单位建立“一对一”“多对一”的合作关系,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服务,帮助指导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科学划定监测及危险区域等,着力解决基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监测预警等环节专业技术力量薄弱问题。〔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财政局〕

3.推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风险评估精细化。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人口聚集区以及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育的小流域,开展大比例尺(优于1:10000)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评估城镇建设的地质环境承载能力及各类重大项目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风险,落实防治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灾害防治方案。〔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

4.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成果运用。各县(市)在常态化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的基础上,将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时段重点防控区域、防灾责任单位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把隐患排查、调查评价结果作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综合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

(五)加快完善多层级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监测预警机制。

5.深化群测群防专职监测队伍建设。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监测经费,健全以村干部、骨干群众、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厂矿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为主的专职监测队伍,覆盖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重要时段重点防控区域,引导和鼓励乡镇、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防灾职责及监测员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

6.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预警信息平台。推行汛期“一日一会商”等制度,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水务、气象、地勘单位等部门会商预测和预警预报联动机制。县(市)负责及时定期更新完善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隐患点、监测人员等基础数据,规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处理流程,提高预报预警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水务局,州气象局〕

7.加快推进重点隐患专业监测。充分发挥地勘部门专业技术优势,扩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工作范围,提升群测群防的科技水平和效率。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密布置数据采集、变形监测、预警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专业监测设备;对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大力推广使用滑坡报警器、裂缝伸缩仪、自动雨量计等简易监测仪器,充分运用气象监测数据和信息,推进“人防”+“技防”相融合,努力实现“全民防灾”“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气象局〕

8.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奖惩制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奖励惩戒制度。对预警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等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给予奖励。对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不落实、防灾措施不落实、预警预报信息传达不到位、值班值守缺岗等的,给予惩戒,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局〕

(六)加快完善工程治理与避让搬迁并重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机制。

9.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力度。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财力,探索州、县分级筹措资金再予以补助的投入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的积极性。结合最新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成果,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进行统一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险避让。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财政局〕

10.大力实施工程治理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中央和省、州要求,加大向上争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的力度。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重大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中,做到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实施、同验收”。严防因切坡削坡等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11.加强规范治理工程市场秩序。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州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及管理,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发改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加快完善专业化程序化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12.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好专业地勘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统一安排部署,充实灾害应急调查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应急指挥、应急会商和应急处置系统,逐步形成省、州、县、点互联互通的即时通讯会商系统。统筹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发改委、州卫计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局,州公路局,州武警支队,州通信发展办、电信甘孜分公司、移动甘孜分公司、联通甘孜分公司、国网甘孜供电公司〕

13.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加强政府领导,调动各方参与,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严密、科学、规范的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急处置流程。充分听取专家论证建议,形成快速高效的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疫情监控、次生灾害防范、舆情引导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等应对机制。加快建设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储备救灾必需物资和医疗救护用品。〔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州卫计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局,州公路局,州武警支队〕

(八)加快完善人技结合的创新型地质灾害科技支撑机制。

14.构建高新技术动态核查机制。以购买服务方式为主,充分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激光雷达、合成孔径雷达干涉、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动态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及人类工程活动频繁、集中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早期识别和预警等。〔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理局、亚丁景区管理局〕

15.建立和完善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模式。统筹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科技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咨询专家库作用,完善专家聘任和咨询制度,分析灾害形成机理,预判灾害发展趋势,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加强高位远程高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成灾机理、早期识别、风险预测等相关理论研究,支持科研单位专家学者进驻甘孜开展灾害识别、预测预防、监测预警、灾情评估、应急救灾、科学重建等新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科技局〕

(九)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建设。

16.建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机构与队伍。逐步成立全州18县(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和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中心。充实州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和州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逐步配备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设备。〔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 建立州级咨询专家库。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省四大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武警黄金部队等相关单位中,遴选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州级咨询专家库,负责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会商咨询、抢险救灾,以及常规工作中的技术审查把关等工作。〔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十)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是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发改、财政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细化完善改革工作方案和建设标准,切实组织落实好工作经费、项目立项与审批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十一)加大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纳入州、县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相关经费要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积极拓展经费投入渠道,建立稳定的年度防治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监管,严禁挪用、截留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宣传力度,重视发挥网站、微信、QQ、电视、报刊等新媒体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支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人人参与防灾的良好氛围。

(十三)严格督促落实。州国土资源局、州委州政府目督办、州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统筹推进,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破解难题,积累经验,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