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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7项州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2016/08/14 2.2k 阅读 363 点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取消7项州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甘府发〔2016〕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取消1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川府发〔2016〕18号)要求,州审改办在《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甘府发〔2015〕7号)文件的基础上,对应清理出实际涉及应取消州级行政许可事项7项,经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对取消的州级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平台要立即停止受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取消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转变管理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附件:取消的州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附件

取消的州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计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取消依据

1

户外广告登记

州工商局

《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2项。

2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州工商局

《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3项。

3

烟草广告审批

州工商局

《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37项。

4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州商务合作局

《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30项。

5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州商务合作局

《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31项。

6

拍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等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42项、第43项。

7

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53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