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
甘府发〔201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夯实群众体育基础,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大力选拔、培养和输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提升竞技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足州情,改革创新,着眼长远,面向未来。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以学校体育工作为根基,以培养选拔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核心,以竞赛活动为杠杆,全方位多层次抓好体育工作,确保体育事业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推进全州体育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以实施《甘孜藏族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为抓手,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面健身发展格局。建立健全州县两级业余训练网络,逐步建立以甘孜州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班为龙头,以州县业余训练点为骨干,以学校为基础的体育后备培养体系,培养具有专项运动技能的高水平体育人才,为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四川省运动会、四川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培养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5万;州级业余训练奥运项目不少于10个分项,各县奥运项目不少于3个分项;州级业余训练点不少于3个,县级业余训练点不少于10个,常年参加业余训练学生达400人至600人,注册运动员300人至500人。
二、工作措施
(三)大力推进群众体育。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的方针,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州人民的健康水平。
1.改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件。不断改善群众性体育运动条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体育设施和体育服务。州县要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一场一馆一池”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平方米。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设好群众健身场地,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在不影响工作、教学和安全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2.强化全民健身科学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甘孜藏族自治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全民健身计划,打牢根基,促进全民健身有序、健康开展。加强健身指导,逐步开展涉及群众体质的保健、康复的咨询和服务。根据城乡差异,科学安排不同的健身方式和指导方法,让群众热爱体育,享受科学健身带来的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3.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体活动。定期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利用法定节假日、民间传统节日等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传统全民健身活动,充分挖掘我州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各县(市)开展一项以上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发展健身跑、徒步、登山、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赛车、滑翔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有规模、有特色、有创新、群众参与面广的品牌活动,开创全民健身运动的新局面。
(四)大力推进“体教结合”。坚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着力建立和完善体育后备人才招收、培养、输送的运行机制。
1.加强学校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场地优势和人才优势,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进“一校一品”建设,以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冰雪和民族传统体育等项目为重点,每个中小学校至少开展一项体育教学和训练活动。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体育项目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特色体育学校”,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适时派出专业教练员到体育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带训工作。对学校体育项目工作开展好的学校命名为“县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创建一批“州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推荐申报“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2.建立和完善业余训练点。充分依托学校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和硬件设施,在条件成熟的学校建立州县两级业余训练点,作为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加强州、县两级业余训练点建设,明确业余训练点目标任务。对各县业余训练点训练开展较好,在四川省运动会和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取得好成绩,并通过州体育主管部门综合评定的学校(或训练单位),予以命名授牌“甘孜州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命名授牌每四年开展一次,州体育主管部门补助竞技体育专项训练经费,支持其发展竞技体育。
3.开设体育特长班。在康定市民族中学、康定市藏族小学入学单独开设州级体育特长班,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州本级体育特长班运动员的文化教育,选派优秀教师担任文化教学;由州体育主管部门派遣体育教练员确保每天体育训练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做到统一学习、统一管理、统一训练,并给予州级体育特长班文化教育补助经费。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校开设县级体育特长班,助推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
4.定期举办甘孜州运动会。定期召开四年一届的全州运动会,根据体育事业发展和四川省运动会、四川省少数民族运动会比赛项目情况,确定运动会项目设置,举办群众喜闻乐见、普及程度高的体育项目比赛,鼓励协会、企业、俱乐部等参加与举办运动会,实现全社会参与、全人群共享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运动会在推动“健康中国”的作用,促进我州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文化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州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要坚持每四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体育单项选拔赛,以便及时检测全州业余训练工作水平,发现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选拔体育后备人才广开渠道。
5.加强赛风赛纪管理。体育、教育部门要精心组织各项体育比赛,努力提高赛事的组织管理水平。以“公开、公正、公平”和反兴奋剂为核心,大力加强赛风赛纪建设,充分发挥体育赛事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现、选拔、激励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方面的作用。
(五)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人才培养工作,积极培育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建立共享共通的工作平台,实现注册互认,在训管理、组队参赛及教练员职称评定、技能培训等方面保障社会力量的同等权益。鼓励通过委托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六)建设高水平体育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体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实施“人才战略、金牌战略”,建立健全金牌任务责任制和项目管理人责任制,最大限度调动运动员、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体育快出人才、多出人才、多出成果。
1.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州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做好州本级运动员的招生工作,使运动员“梯队”健康有序发展。有计划地选拔、培训一批优秀的教练员、裁判员、社会指导员。充分发挥甘孜州体育运动学校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引领作用,加强运动员训练,不断提升竞技水平。进一步加强教练员、体育教师在职培训,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科学文化、业务素质。
2.加大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力度。对在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四川省运动会上获前八名,在四川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获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给予现金奖励(奖励标准见附表)。集体项目三人以下(含三人)按一个奖牌计算奖金,四人至八人(含四人)按二个奖牌计算奖金,九人以上(含九人)按三个奖牌计算奖金。单项项目教练员按获奖运动员奖金的20%给予奖励,集体项目教练员按获奖金额的15%给予奖励。
3.建立运动员工伤、医疗、保险制度。对正式在省体育局注册的甘孜州籍运动员,各训练单位应为其落实好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针对竞技体育训练、比赛的特点,也可为其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各训练单位要强化运动性伤病防治措施,确保运动员正常开展训练。所有注册运动员在训练、竞赛期间的工伤、医疗、保险费用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
4.建立优秀运动员扶持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做好优秀运动员的升学、就业、晋级等保障工作。对于优秀运动员,要引导和支持进入高等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继续学习、培训;对于在四川省运动会、四川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等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前八名的,取得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以及其他特别优秀的运动员,升入州内初、高中就读艺体特长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在奥运会、全国运动会获得冠军的优秀运动员由政府专项研究奖励安置办法;在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冠军赛)、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四川省运动会获得冠军的优秀运动员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凭的优秀运动员,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聘用条件,可优先考核招聘到县、乡传统项目学校、中小学和乡镇事业单位;没有取得专科及以上文凭的运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并享受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运动员已通过初次职业鉴定且取得职业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于参加四川省运动会、四川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并获得冠军的优秀运动员,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职称资格评审和岗位聘用、职务晋升。
5.激励优秀运动员的培养输送。州、县两级单位以四年为一周期,积极向省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对输送到省队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分别奖励5000元,对正式调训国家队的,运动员、教练员分别奖励10000元(以运动员正式报调、调训文件为依据)。对输送到省队以上的优秀运动员,要强化跟踪服务,解决其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优秀运动员在大赛中出好成绩。
三、工作保障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切实加强政府在体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将体育工作纳入各县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和考核。积极做好加强体育工作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不断改善体育设施硬件水平,提升体育活动组织能力,强化体育人才培养力度。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规划,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科学有效的培养、吸引、用人机制。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为体育事业出谋划策,共同推进体育加快发展。
(八)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州县财政要大力整合资源及资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将体育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运动员招生和选拔、参加各级各类赛事、体育器材维修更新、运动员和教练员奖励、运动员和教练员训练生活补助、体育特长班文化教育补助等方面;支持州县业余训练点补助、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补助、购买运动员保险、以及运动员因训练或比赛造成运动伤病的生活补贴、医疗补助以及家庭贫困运动员生活补贴等,为体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州县体育部门要完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加强检查审计工作。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和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形成多元筹资格局,多渠道、多形式推动竞技体育发展。
(九)做好舆论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体育精神,普及体育知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要以重大体育赛事及综合性运动会为契机,加大对体育知识、赛事情况等的宣传报道。开展以体育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推动群众体育、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同步发展。开展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事迹,尤其要加强青少年体育的宣传,使广大青少年了解体育、喜爱体育、参与体育、融入体育,养成终生锻炼的良好习惯,为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运动员获奖奖励标准表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
运动员获奖奖励标准表
单位:万元
比赛名称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全国运动会 | 10 | 5 | 3 | 2 | 1 | 0.9 | 0.8 | 0.7 |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 | 4 | 2 | 1 | 0.8 | 0.7 | 0.6 | 0.5 | 0.4 |
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 | 4 | 2 | 1 | 0.8 | 0.7 | 0.6 | 0.5 | 0.4 |
四川省运动会 | 4 | 2 | 1 | 0.8 | 0.7 | 0.6 | 0.5 | 0.4 |
四川省少数民族运动会 | 1 | 0.5 | 0.3 | / | / | / | / | / |
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 | 0.5 | 0.3 | 0.2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