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汤坝遗址保护范围的通知
(甘府函〔2025〕2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我州第二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的汤坝遗址保护范围予以公布:保护范围为核心石棺区和文物堆积区,总面积13万平方米,遗址保护范围向外扩展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康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划定的范围,认真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汤坝遗址保护范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