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市
政策通知公示

甘孜藏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2025年“童语同音”计划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甘孜州)开班通知

2025/07/09 1.9w 阅读 457 点赞

现将《2025 年“童语同音”计划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甘孜州)开班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县通知参训学员及时参训。


附件:2025年“童语同音”计划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甘孜州)开班通知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日






2025年“童语同音”计划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甘孜州)

开班通知



尊敬的老师:

  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2025年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 师资培训的通知》,经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审批,您被选送参 加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承办,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实施的2025年“童语同音”计划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甘孜州乡村、镇乡结合区、镇区的幼儿园专任教师100人。

二、培训时间

1.报到时间:2025年7月7日15:00-20:00;

2.培训时间:2025年7月8日至7月13日;

3.结业时间:2025年7月13日17:00(当晚提供住宿)。

三、培训地点

甘孜州教师发展中心(地址:泸定县大坝教育园区)。

    四、报到须知

1.报到流程:核对信息→确认签字→提交安全承诺书→扫码加入班级群→领取培训资料→办理入住;

2.住宿安排:根据报到顺序及性别安排双人标准间;

3.特别说明:一概不提供培训时间之外及参训人员之外的住宿。

  五、训前准备

  1.参与训前调研:请扫下方二维码填写培训需求调研问卷;

                     


2.填写安全承诺书:请认真阅读附件2:教师培训安全承诺书,打印1份,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报到时提交存档。

  六、学员更换

如有学员因故无法参加培训,需经所在单位向县教育局报备,由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统筹更换学员。

  七、培训费用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培训期间授课 费、食宿费、资料费均由财政专款拨付,无需学员个人支付。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由学员根据相关规定返回所在单位报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德吉

联系电话:0836-2818629

联系人: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曹昊辰

联系电话:010-88819656

附件:教师培训安全承诺书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育培训中心

                         2025年6月1日


附件:

教师培训安全承诺书

教师姓名:

身份证号:

为确保本人作为参训教师,在2025年“童语同音”计划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 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作为参训教师,是本次培训安全责任的主体,本人将在培训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2.本人承诺将在培训期间自觉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培训单位各项规章制 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团结互助,服从培训单位的安排,接受培训单 位的培训考核,尊重培训单位的领导、职工。不发表、发布与培训无关的言论、图片,不做有损于培训单位和本人所在学校形象的事情。

3.本人承诺在培训期间遵守培训单位的作息制度,按时到达培训地点,不携带家属参训,按时报到,按时上课,不会擅自离开培训地点。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将按照培训单位要求,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4.本人承诺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会乘坐非法运营的交通工具出行;不会组织和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不会组织和参与违法违规、或有损甲方和本人单位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酗酒、闹事、吸烟,打架斗殴,

参与赌博、传销、出入不健康的网吧、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游戏厅、赌博场所等,滥交朋友、不自爱、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等。

5.本人承诺对自己的财物尽到保管义务,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6.培训期间如发生特殊问题,本人承诺将立即向培训单位负责本次培训的相关领导汇报情况,不得拖延。

7. 非集中授课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因个人外出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人身安全、经济纠纷等问题,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 本人将在培训期间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课余运动期间量力而行,安全 合规地正确使用运动器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次培训安全 顺利完成。

9. 作为参训教师,本人保证个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培训,并对本次培训的目的、性质、培训地点的相关情况有清楚的了解,有能力且自愿参加本次培训,并对自己在培训期间的全部行为及产生的所有后果负责。在培训期间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培训单位相关安全规定,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造成培训单位损失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培训单位要求,向培训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本人了解并承诺,包括培训单位在内的本次培训的主办方、承办方或组织方对培训期间本人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本人承诺不会就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责任向培训单位或其他前述单位或组织提起任何诉讼或有关请求。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