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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的紧急通知

2011/12/18 2.4k 阅读 342 点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的紧急通知

甘府发电〔2005〕16号

康定、泸定、白玉县人民政府,海螺沟管理局:

为妥善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的生活困难,保障失地无业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将符合条件的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失业保险,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相关各县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发〔2005〕12号)、《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委发〔2005〕19号)和州财政、州国土、州劳动、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征地调节资金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甘财宗〔2005〕字第09号)的要求,建立征地调节资金,确保失地无业农民及时参加失业保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按规定垫付。
二、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办法,按《州劳动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国土局转发省劳动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劳社发〔2004〕47号)规定办理。
   三、各县要提高认识,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落实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在2005年12月底前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失业保险(根据上报统计数据,康定县应纳入失业保险的失地无业农民人数为184人、泸定县为189人、白玉县为5人、海螺沟为133人)。相关各县要在2006年1月10日前将纳入失业保险情况报州征地拆迁督导办公室和州劳动社会保障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05年12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