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四川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川医保发〔2024〕8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完成现行471项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类、辅助生殖类、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映射整合工作,形成141项标准化项目。依据定价相关规定,对14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映射整合、专家论证会等程序,并拟定了价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格桑老师,
联系电话:0836-281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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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甘孜州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等6类项目立项指南对接方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