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乡城县康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的批复
(甘府函〔2025〕81号)
乡城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康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的请示》(乡府〔2024〕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县对《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康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的调整,该方案本次年度实施计划由原实施周期3年(2022年—2024年)调整为7年(2022年—2028年),调整后各年度实施计划为:2022年0.0362公顷、2023年0.0100公顷、2024年4.4308公顷、2025年2.0000公顷、2026年1.5000公顷、2027年2.1444公顷、2028年2.9761公顷。
你县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方案组织实施成片开发相关工作,并纳入方案计划期内新编制的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时完成各年度实施计划。涉及占用农用地和征收土地的,要及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