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乡村振兴局关于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分配结果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109号),下达我州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5190万元。现将资金预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12317,08362871007;
意见收集人:王昌铭,电子邮箱:942611891@qq.com;通讯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向阳街113号。
附件: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分配表
甘孜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26日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备注 | |||||||
资金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中央 | 省级 | 州级 | 县级 | |||||||
合计 | ||||||||||
1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25190 | 25190 | 康定市1630万元,泸定县1230万元,丹巴县1220万元,九龙县1620万元,雅江县1220万元,道孚县1020万元,炉霍县992万元,甘孜县964万元,新龙县1572万元,德格县1592万元,白玉县1585万元,石渠县977万元,色达县2374万元,理塘县968万元,巴塘县1220万元,乡城县2166万元,稻城县1620万元,得荣县1220万元。 | 100% | 2023年9月26日 | 2023年9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