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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item.columnName}}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12/30 1.7w 阅读 392 点赞

甘府发〔2014〕24号

州政府各部门,州属企事业单位:

《甘孜藏族自治州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5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推进州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67号)精神,结合州本级政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有序实施。立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握好改革推进力度与服务方提供服务能力的衔接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条件成熟的购买项目先行先试,条件不够完备的购买项目要深入研究,待条件成熟后逐步纳入购买范围。

(二)强化预算,权责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明确服务购买方、供给方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三)以事定费,政社分开。坚持费随事走,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实现政府由“养人”向“办事”的转变,凡是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不再就此增设机构、增加人员,切实降低政府行政成本。

(四)公开透明,完善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确保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建立规范健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对象范围

(一)实施对象。

1.购买主体对象。州级各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州级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以下简称购买主体)。

2.购买承接对象。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按照国务院规定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以下简称承接主体)。
(二)实施范围。

州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范围具体包括:1.基本公共服务事项;2.社会管理服务事项;3.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4.技术服务事项;5.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项;6.政府维持自身正常运转所需服务事项,7.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详见附件)

三、时间任务

(一)2014年9月至12月,初步形成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框架,在教育、民政、文化、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选择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储备项目。

(二)2015年,在储备项目中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示范作用好,适合州本级政府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作为试点项目。

(三)2016年,在总结2015年试点项目经验的基础上扩面增项,逐步推开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四)2017年,对州本级政府能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全面实施政府购买。初步建成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相关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调研。州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前期调研,充分会商,精心选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申报。购买主体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分析研究,拟定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科学测算服务成本,明确服务标准和技术要求,根据服务总量编制相应预算,在报送年度部门预算时,提出下年度拟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方式及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州级财政部门审定。

(三)确定项目。财政部门审定方案汇总平衡后,提出项目资金预算方案,随同州级年度部门预算草案按程序报批。预算批准后,购买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所需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购买预算、评价方法和服务要求等内容。

(四)组织实施。购买主体根据确定的购买服务项目,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包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质量、条件、方式、考核监督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并签定购买合同(协议)组织实施。

(五)提供服务。承接主体要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提供各项服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时效。

(六)监督检查。购买主体要对承接主体提供的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管,依据合同约定条款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服务预案,应对服务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七)绩效考评。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购买主体应及时做好绩效评估,财政部门应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购买主体实施购买服务的绩效情况进行年度抽查和考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州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我州实际,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调。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州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财政部门负责指导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牵头做好购买服务的采购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定期向公开、公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关政策、绩效评价情况。

2.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梳理部门职责,明确公共服务购买主体单位目录、政府转移职能目录以及禁止政府职能转移事项。

3.民政和工商部门负责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进行资质审查,负责制定支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政策。

4.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负责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公示、执法等监管体系,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5.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列入年度和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6.审计、监察部门分别负责制定审计办法和行政监督办法,按照职能职责组织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审计和行政监察,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7.购买主体负责编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组织实施购买服务,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具体操作办法,包括服务标准、质量、条件、方式等;参与公共服务提供方的公开确定和招标采购;参与购买公共服务合同范本的拟定;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向社会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标准及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实施跟踪管理,组织绩效考评等。

8.承接主体负责提供购买服务项目申报材料;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编报财务报表;配合相关部门对公共服务开展绩效评价;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强化政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媒手段,对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相关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现象发生,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四)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购买服务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附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代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A

1

1

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教育

公共教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

1

2

公共教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A

1

3

公共教育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

A

1

4

公共教育成果质量评估

A

1

5

公共教育成果交流与推广

A

1

6

学生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A

1

7

公益性学前教育

A

1

8

公益性义务教育

A

1

9

支教助学与扶贫助困服务

A

1

10

政府委托的其他教育服务

A

2

1

公共就业

公共就业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A

2

2

公共就业信息的收集与统计分析

A

2

3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辅助性工作

A

2

4

政府组织的就业培训

A

2

5

技能培训项目验收

A

2

6

技能培训项目第三方监督

A

2

7

劳动力资源调查

A

2

8

社区就业帮扶

A

2

9

政府委托的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A

3

1

人才服务

政府委托的人才信息收集统计分析

A

3

2

高层次人才引进配套服务

A

3

3

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人才交流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A

3

4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公益性招聘活动

A

3

5

公益性网上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A

3

6

政府委托的其他公共人才服务

A

3

7

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

A

4

1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

A

4

2

社保类法律事务服务

A

4

3

政府委托的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A

5

1

医疗卫生

公共医疗卫生规划、法规、标准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A

5

2

政府组织的公共医疗卫生信息采集、发布辅助性工作

A

5

3

政府组织的群众健康检查服务

A

5

4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辅助性工作

A

5

5

对灾害事故实施紧急医学救援的辅助性工作

A

5

6

政府组织的重大疾病预防辅助性工作

A

5

7

公共卫生状况的评估

A

5

8

公共医疗卫生知识普及与推广

A

5

9

公共医疗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A

5

10

政府组织的公共医疗卫生交流合作

A

5

11

公共医疗卫生成果推广应用

A

5

12

政府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A

6

1

住房保障

保障性住房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

6

2

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信息采集与管理辅助性工作

A

6

3

保障性住房信息(房源信息等)征集与发布等辅助性服务

A

6

4

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的辅助性工作

A

6

5

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等后期管理服务

A

6

6

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保障服务

A

7

1

公共文化

公共文化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

7

2

公共文化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A

7

3

优秀传统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传播

A

7

4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服务

A

7

5

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艺演出

A

7

6

政府组织的公益性艺术品创作

A

7

7

政府组织的文化交流合作与推广

A

7

8

文物保护的辅助性工作

A

7

9

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A

7

10

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研究项目

A

7

11

政府委托的其他公共文化服务

A

8

1

公共体育

公共体育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

8

2

公共体育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A

8

3

公共体育运动竞赛组织与实施

A

8

4

政府举办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A

8

5

政府组织的体育职业技能再培训

A

8

6

政府组织的国民体质测试及指导服务

A

8

7

政府委托的其他公共体育服务

A

9

1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A

9

2

政府组织的交通运输人才培训

A

9

3

政府委托的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

A

9

4

政府委托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服务

A

9

5

政府委托的其他交通运输服务

A

10

1

农业服务

“三农”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

10

2

农产品供需、价格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咨询服务

A

10

3

政府组织的农民种养技能培训及指导

A

10

4

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A

10

5

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评估

A

10

6

政府组织的“三农”灾害性救助辅助性工作

A

10

7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A

10

8

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辅助性工作

A

10

9

政府委托的其他农业服务事项

A

11

1

资源环境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A

11

2

政府组织的资源环境评估服务

A

11

3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教育、培训

A

11

4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考核、监督检查及环境污染调查辅助性工作

A

11

5

政府委托的资源节约监测及公共环境监测设施建设及维护辅助性工作

A

11

6

生态环境事故鉴定辅助性工作

A

11

7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信息、环境质量信息收集及分析

A

11

8

政府组织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

A

11

9

政府委托的其他资源环境服务

A

12

1

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传辅助服务

A

12

2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辅助服务

A

12

3

社会治安辅助服务

A

12

4

交通安全辅助服务

A

12

5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维护管理辅助服务

A

12

6

校园安全辅助服务和校车服务

A

12

7

政府委托的其他公共安全服务

A

13

1

其他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B

1

1

社会管理服务事项

社会管理服务事项

社会管理服务事项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B

1

2

社会救助的组织与实施等辅助性工作(包括心理咨询、康复训练、教育矫正、技能培训、行为干预等)

B

1

3

政府组织的群众性应急救助培训

B

1

4

政府开展的社会救助专业人才培训

B

1

5

救助管理机构的管理与服务

B

1

6

政府委托的其他社会救助服务

B

2

1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政策研究、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

B

2

2

公办社会福利设施管理与维护服务

B

2

3

社会福利服务对象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

B

2

4

社会福利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B

2

5

政府委托的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资质岗位的职业培训

B

2

6

公益性养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B

2

7

公益性助残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B

2

8

政府委托的其他社会福利服务

B

3

1

社区服务

社区治理政策研究、规划及宣传服务

B

3

2

政府委托的助老助残、外来人口管理、社区调查等社区事务组织与实施

B

3

3

政府委托的社区工作者培训

B

3

4

政府委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类

B

3

5

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和服务

B

3

6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

B

3

7

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及维护

B

3

8

政府委托的其他社区服务

B

4

1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规划及政策研究服务

B

4

2

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服务

B

4

3

法律援助政策宣传与咨询

B

4

4

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及维护

B

4

5

法律援助对象情况信息收集等辅助性动态管理工作

B

4

6

政府委托的法律援助人才的培训

B

4

7

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援助服务

B

5

1

社工服务

社工服务规划和政策标准研究、宣传服务

B

5

2

政府组织的社工人才培养

B

5

3

政府委托社工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

B

5

4

社工队伍和社工项目监督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B

5

5

政府委托的其他社工服务

B

6

1

慈善救济

慈善救济的引导政策研究服务

B

6

2

慈善救济监管及服务

B

6

3

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组织与实施

B

6

4

政府委托的慈善救济宣传

B

6

5

捐助站辅助性服务工作

B

6

6

政府实施的慈善救济项目的评估

B

6

7

政府委托的其他慈善救济服务

B

7

1

公益服务

政府举办的公益服务的组织实施辅助性工作

B

7

2

公益项目的策划和组织

B

7

3

公益服务绩效评价

B

7

4

志愿服务记录平台的管理

B

7

5

政府委托的其他公益服务

B

8

1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B

8

2

人民调解服务辅助性工作

B

8

3

政府组织的人民调解队伍培训

B

8

4

政府委托的其他人民调解服务

B

9

1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

B

9

2

政府设立的社区矫正中心的维护与管理服务

B

9

3

政府委托的矫正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

B

9

4

被矫正人员信息的收集等辅助性工作

B

9

5

政府委托的矫正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及培训

B

9

6

社区矫正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B

9

7

被矫正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

B

9

8

政府委托的矫正人员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B

9

9

政府委托的其他社区矫正服务

B

10

1

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

安置帮教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B

10

2

安置帮教队伍的建设与培训

B

10

3

政府委托的安置帮教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B

10

4

安置帮教的宣传和咨询

B

10

5

安置帮教队伍的建设与培训

B

10

6

政府委托的其他安置帮教事项

B

11

1

公共公益宣传

政策法规宣传等辅助性工作

B

11

2

公共宣传、公益性宣传规划研究

B

11

3

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其他辅助性服务

B

11

4

政府宣传人才队伍的培训

B

11

5

宣传效果评估

B

11

6

政府委托的其他公益宣传服务

B

12

1

社会组织服务

社会组织发展政策与现状研究

B

12

2

社会组织评估

B

12

3

政府委托的其他社会组织服务

B

13

1

其他

其他社会管理服务事项

C

1

1

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

行业从业资格标准和政策研究服务

C

1

2

政府组织的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服务

C

1

3

行业准入技术标准制定辅助性工作

C

1

4

从业资格认定纠纷的技术服务及调解处理

C

1

5

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核、行业准入条件审核

C

1

6

政府委托的其他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工作

C

2

1

处理行业投诉

行业管理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C

2

2

政府设立的行业投诉举报热线、网站平台的维护和申诉受理服务(包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民营企业、政府采购、销售彩票、消费者、产品质量)

C

2

3

政府委托开展的行业投诉数据统计与分析服务

C

2

4

政府委托的其他行业投诉处理服务

C

3

1

其他

其他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D

1

1

技术服务事项

技术服务事项

科研

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宣传服务

D

1

2

基础性科学技术研究、咨询、信息检索及成果转化服务

D

1

3

基础性科学人才再培训

D

1

4

政府组织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D

1

5

科研能力管理与评估

D

1

6

政府组织的科研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

D

1

7

科普知识的普及与推广

D

1

8

政府委托的其他科研服务

D

2

1

行业规划

政府组织的行业布局等总体规划研究服务

D

2

2

政府委托的专项性规划的研究

D

2

3

政府委托的行业规划评估服务

D

2

4

政府委托的其他行业规划服务

D

3

1

行业规范

政府组织的行业规范研究服务

D

3

2

政府开展的行业规范评估

D

3

3

政府委托的其他行业规范服务

D

4

1

行业调查

政府组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

D

4

2

政府组织的经营状况调查

D

4

3

政府组织的社会诚信度调查

D

4

4

政府组织的服务满意度调查

D

4

5

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情况调查

D

4

6

政府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调查

D

4

7

政府委托的其他行业调查服务

D

5

1

行业统计分析

行业统计指标研究、制订等辅助性工作

D

5

2

政府组织的行业发展评估

D

5

3

政府委托的其他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D

6

1

资产评估

政府因资产转让、拍卖和税费征缴而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

D

6

2

政府委托的其他资产评估服务

D

7

1

监测服务

自然环境监测辅助服务

D

7

2

社会管理监测辅助服务

D

7

3

经济运行监测辅助性工作

D

7

4

公共医疗卫生监测

D

7

5

社会发展监测

D

7

6

政府委托的其他监测服务

D

8

1

其他

其他技术服务事项

E

1

1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

法律服务

行政诉讼代理应诉法律服务

E

1

2

政府法律咨询服务

E

1

3

政府非诉讼法律代理服务(含文书和证明)

E

1

4

行政调解辅助性工作

E

1

5

司法救助辅助性工作

E

1

6

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服务

E

2

1

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

会场布置、人员接送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E

2

2

经贸活动、展览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E

2

3

展览活动组展设计和实施

E

2

4

经贸活动项目对接、汇总和跟踪服务

E

2

5

政府委托的其他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

E

3

1

监督

人大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E

3

2

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的技术性工作

E

3

3

司法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E

3

4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监督的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E

3

5

重大事项的第三方监督

E

3

6

政府委托的其他监督服务

E

4

1

评估

行政政策的决策风险、实施效果等政策评估服务

E

4

2

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重大民生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等项目评估服务

E

4

3

自然灾害及重大社会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评估服务

E

4

4

依法行政第三方评估

E

4

5

政府委托的其他评估服务

E

5

1

绩效评价

政策实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E

5

2

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E

5

3

政府行政效能绩效评价辅助性工作

E

5

4

政府委托的其他绩效评价服务

E

6

1

工程服务

公共工程规划

E

6

2

公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草拟辅助性工作

E

6

3

公共工程安全监管辅助性工作

E

6

4

公共工程的概(预)、结(决)算审核工作

E

6

5

公共工程评价

E

6

6

政府委托的其他工程服务

E

7

1

项目评审

公共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专家评审服务

E

7

2

政府资金申报的专家评审服务

E

7

3

政府设立奖项的专家评审服务

E

7

4

重大事项第三方评审服务

E

7

5

政府委托的其他项目评审服务

E

8

1

咨询

立法咨询

E

8

2

司法咨询

E

8

3

行政咨询

E

8

4

政府委托的其他咨询服务

E

9

1

技术业务培训

政府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E

9

2

政府委托的其他技术业务培训服务

E

10

1

审计服务

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项目审计

E

10

2

重大审计事项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服务

E

10

3

政府委托的其他审计服务

E

11

1

其他

政府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

F

1

1

政府维持自身正常运转所需服务

公车租赁服务

“购、用、养、修”服务

F

2

1

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行政事业单位物业服务

F

3

1

其他

政府维持自身正常运转所需其他服务

G

1

1

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