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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医学本科定向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2025/07/08 3.5k 阅读 410 点赞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教育卫生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实现人才培养与基层需求精准对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问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印发《甘孜州医学本科定向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二、实施时间

  从2025年起连续3年

  三、定向专业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儿科学、妇幼保健医学、精神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放射医学

  四、培养对象

  被医学类本科专业录取的甘孜州籍高中毕业生。

  五、资格确定

  按照自愿双向选择和本地生源优先原则,被医学类高校相关本科专业录取的学生自愿申请并承诺毕业后回州工作。县(市)相关部门择优确认培养对象并签订培养就业协议。

  六、政策待遇

  定向生在校期间享受生活费、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按照每人每学年20000元的标准执行。完成聘用手续后,由县(市)财政发放一次性奖励金5万元。

  七、有关要求

  1.定向生应在签约地所属县(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满6年后方可向县域外流动(不含规培时间)。

  2.定向生被开除学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到服务单位报到、拒绝履约、服务期限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等造成违约的按协议约定退还已享受补助费用和奖励金,支付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实施步骤

  1.每年3月前,各县(市)卫生健康部门提出年度培养计划,由州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当年高考结束后,有关州级部门根据定向培养需求,组织考生开展定向生报名工作。

  3.每年9月中旬前,有关州级部门组织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及选培对象签订《培养就业协议》

  4.(每年12月底前,州、县(市)按实际培养人数、补助标准划拨生活费、学费和住宿费补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