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办函〔2022〕 102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新设立企业首次印章刻制免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局,州级相关部门:
《甘孜州新设立企业首次印章刻制免费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甘孜州新设立企业首次印章刻制
免费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系列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实现“零成本”开办,助企纾困解难,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及范围
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州内新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实行由州县政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首次印章刻制及寄递免费服务。
二、印章类型及数量
免费印章的种类为“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发票专用章和财务用章”(共计4枚),印章材质为光敏印章。新设立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请刻制全部或部分印章。
三、工作流程
(一)免费申请。新设立企业在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登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后,填写《甘孜州新设立企业首次刻制印章免费申请表》(附件1),确定印章刻章企业和领取方式(上门领取或邮寄送达)。
(二)印章刻制。新设立企业填写《甘孜州新设立企业首次刻制印章免费申请表》后,按照“一窗受理”原则由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登记窗口同步提交公安部门和印章刻制企业。
(三)印章领取。印章刻制企业完成印章刻制后,采取上门领取方式的,由企业自行领取,并填写《甘孜州新设立企业印章领取记录表》(附件2);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的,印章刻制企业应当保证印章安全并准确送达,将邮寄存单一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凭证,做好记录存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州、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新设立企业申请首次印章刻制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公安部门通过四川印章备案管理系统,对印章刻制企业申报的印章备案和刻制数量进行审核确认。
(二)公开透明。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确定州本级印章刻制服务企业。各县(市)参照州本级方式确定当地印章刻制服务企业。任何单位不得违规向新设立企业指定推荐印章刻制企业。
(三)经费保障。新设立企业首次印章刻制和邮寄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州、县(市)两级财政部门统筹做好保障工作,将印章刻制经费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年度预算。今年9—12月经费由州、县(市)财政追加至市场监管部门。
(四)强化宣传。州县市场监管、公安、财政、政务服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抖音等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我州新设立企业首次印章刻制免费服务实现市场准入“零成本”利好政策,营造助企纾困解难、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宣传氛围。
附件:1.甘孜州新设立企业首次印章刻制免费申请表
2.甘孜州新设立企业印章领取记录表
附件1
甘孜州新设立企业首次印章刻制免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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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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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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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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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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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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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刻制服务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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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登记管 理部门审核意见 |
(审批专用章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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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章印模 |
法定代表人章印模 |
财务专用章印模 |
发票专用章印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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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确认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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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领取方式 |
自行上门领取£ |
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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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甘孜州新设立企业印章领取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