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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5 3.0k 阅读 95 点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甘孜州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办发〔2018〕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甘孜州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甘孜州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绿色发展精神,主动适应全州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总体要求,着力发挥绿色金融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形成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建设“二区一中心”,加快实现“五个新跨越”和“绿化全州”目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6〕2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8〕7号)有关精神,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全州金融服务,促进绿色金融推广、机制建立、实践拓展,建立形成具有甘孜州特色的绿色金融模式,发挥金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助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建设美丽甘孜,为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推进原则。

发挥地方政府在完善法规、整合政策、协调资源、考核评价上的统筹领导作用,形成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体系。

(二)市场主导原则。

遵循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尊重金融机构的商业可持续诉求,增强绿色金融可持续性,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践行绿色金融理念。

(三)协同配合原则。

各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财政、产业、环保、安监和金融等政策及信息资源的配套使用,形成工作合力,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务实创新原则。

在资源整合、工作机制和服务方式上大胆创新,推进绿色金融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形成绿色发展、绿色金融互为牵引、互为依托的良好局面,切实将工作成果体现在推动绿色发展、服务生态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上来。

三、总体目标

不断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逐步健全全州绿色金融体系,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培育绿色金融市场。到2020年,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碳金融交易额实现大幅提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和各项保险增速;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实现零突破并不断扩大规模,推动全州建成四川省绿色金融带先行示范区,为支持生态经济“五条路径”发展,做大做强特色优势绿色产业,打造显山露水、增绿添彩的生态空间提供全面、优质和可持续的金融服务,助推全州发展质量大幅提升,全面小康提前建成和生态环境显著优化。

四、主要任务及举措

(一)对接绿色发展融资需求。

1.对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金融服务需求。围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对接金融服务需求,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利用绿色金融资源引导吸收就业、入股分红、物资采购等,强化金融支持贫困户与绿色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绿色金融资源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渗透力和支撑力。

2.对接有机农业发展金融服务需求。围绕建设“全省特色农产品供应基地”,深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理念,加大对牦牛、藏系绵羊、中藏药材、生态特色水果和有机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以及开发休闲、观光、创意等新型农业和林下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创新林下种养殖、道地中药材和食用菌基地等林下产业金融支持模式。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农村电商的新模式,支持农村电商壮大规模,让农村群众从产业链后端获取更多优惠。大力支持、培育带动生态扶贫和移民搬迁发展致富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对接绿色工业发展金融服务需求。围绕绿色循环工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企业绿色转型,强主体、抓提升,以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产业融合为切入点,加大对工旅、工商、工农融合,新材料、新技术、节能环保和农畜产品深加工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特色农畜产品加工、藏医药研制、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锂资源综合利用等优势产业的信贷支持与保险服务力度。加大对资产收益率明显改善的循环技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节能环保工艺、循环技术和“三废”处理提供融资服务。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引导高载能工业加快向环境友好型、节能型方向发展,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4.对接生态旅游发展金融服务需求。遵循全要素、全过程、全时空、全人文的理念,围绕构建“三环一带一地”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加大对旅游目的地、特色旅游产品、旅游营销、旅游服务保障、旅游扶贫新格局“五大”体系建设的金融支持。紧扣旅游要素和发展短板,重点支持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和提档升级、甘孜旅游新区、大渡河康养旅游产业带建设,加大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自驾、骑游、徒步、户外运动、研学旅行等新业态培养和产品开发的信贷投入和保险服务力度,加大旅游景区森林保险服务。大力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价值延伸,生活服务性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

5.对接清洁能源发展金融服务需求。围绕建设省级清洁能源基地的目标,突出区域资源优势,坚持新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大力开展针对水能、光能和风能等优势资源开发的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支持甘孜州建设水电和新能源2个亿级清洁能源产业,支持东路水电合理积聚、南路水光风能源综合互补、北部新能源加快建设。继续加大对大渡河等流域水电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甘孜县等光伏项目建设的金融需求。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碳金融项目交易,提升清洁能源开发的综合效益。

6.对接文化产业发展金融服务需求。加大对藏彝文化走廊、世界自然遗产走廊建设的支持力度。做好溪流、林草等生态细胞和传统村寨民居等文化元素保护,加大对藏文化、土司官寨、藏寨等民族文化产业培育,大力支持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艺术精品创作,重点扶持唐卡、藏戏等非遗产业,打造以海螺沟演艺群为支撑的文化产业集群,支持构建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实现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7.对接生态综合治理金融服务需求。围绕金沙江、雅砻江和大渡河上游生态修复保护目标,加大对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重点项目等工程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千里绿色走廊”建设,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丰富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建设的信贷和保险服务产品。积极推广生态灾害保险业务。持续开展和丰富针对生态扶贫和移民搬迁的金融服务,支持移民搬迁住房、创业和生产生活金融需求,为生态脆弱地区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腾挪空间。对城乡居民购置节能汽车、建设小水窖、太阳能和沼气能生活设施等绿色消费行为提供金融服务。

(二)推广绿色金融创新业务。

1.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各县(市)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本地区绿色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投入。采用股权投资、债股结合等方式,拓宽对绿色产业发展的投资力度,引导形成“绿色产业基金+信贷资金+保险服务”的互动格局,强化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金融服务。鼓励各县(市)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本区域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绿色发展基金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结构化融资,拓宽资金来源。对政府支持的绿色发展项目,大力探索运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投入。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参与州内绿色投资。

2.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争取上级行(社)下放绿色项目贷款审批权、简化审批流程,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开发适合州情的绿色信贷新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等融资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绿色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绿色信贷成本。加大对生态有机农牧业、绿色旅游经济、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项目和绿色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新能源、新技术和新材料发展。积极支持工业企业技能改造、工艺更新和结构调整。在贷款准入环节,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限制高污染、高耗能等产业行业发展。积极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适当提高绿色信贷风险容忍度,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和尽职免责机制。

3.大力发展绿色保险。逐步重点将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或相关企业纳入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范围。推动完善保险与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污染防治资金申请等配套政策。对遭受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提高保费标准。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特别是拓展森林保险、自然灾害保险以及林果保险、牦牛保险等高原特色种养殖保险等产品。支持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巨灾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保险创新产品先行先试。保险机构要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建立“绿色保险”通道,提升理赔服务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探索建立针对案情复杂或损失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预付赔制度。加强与各保险公司资产管理机构对接,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权等形式投资绿色重点项目, 为其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4.发展债券和股权融资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提升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环境风险管理、绿色可持续投资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绿色项目企业融资便捷机制,提升市场对绿色项目的融资功能。引导与鼓励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筹集资金,补充支持州内绿色发展的资金来源。通过银行机构发行理财产品筹集资金。支持融资规模大、期限长的绿色项目利用永续票据、可续期债券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到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和“新三板”挂牌、融资,以及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推动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州内绿色产业发展。

5.积极开展环境权益交易。结合区域优势,积极融入全国、四川省碳交易市场,推动发展清洁节能项目,引进节能服务企业,探索发展森林碳汇项目,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等碳减排交易,积极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加快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按规定给予生产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必要的经济补偿,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争取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争取逐步融入全省水权交易市场建设和排污权交易市场,探索开展跨市(州)行政区域的排污权交易。争取上级财政扩大对甘孜州的生态资金补偿规模。

(三)逐步建立相对完善的绿色金融保障体系。

1.建立政府政策支持机制。

(1)建立与完善绿色担保机制。对接我州绿色项目发展需求,创新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机制,通过财政、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企业协作联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推动建立绿色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各类融资性担保公司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方式,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林权和农村土地“两权”抵(质)押融资业务。探索使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环境权益作为担保增信方式。

(2)建立绿色信贷贴息机制。将财政补贴投入转化为信贷贴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由各级财政出资建立绿色信贷贴息资金,对绿色产业贷款进行贴息。贴息资金遵循择优扶持、额度控制、先付后贴的原则。

(3)建立绿色保险补贴机制。对接我州高原特色农牧业,建立特色农牧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机制,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4)强化财政激励约束机制。推进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对发放绿色项目贷款的银行机构,按贷款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将银行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纳入财政资金匹配考虑范畴,强化对绿色信贷的激励和约束。对担保公司担保的绿色项目贷款,按照担保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企业通过直接融资市场开展融资的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2.建立部门联动支持机制

(1)建立银政企合作沟通机制。人民银行、发改、经信、环保、旅游、金融办、银监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成甘孜州绿色金融信息网(平台)系统,搭建起涵盖环保、节能、安全生产以及企业融资情况等线上线下的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明确绿色项目的支持重点、方向,定期对全州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评价,建立动态管理的“绿色发展产业项目库”。政府相关部门与各金融机构要协调联动,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融资辅导培育、对接,促进银企互动发展。

(2)推进绿色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和发改委要发挥“双牵头”职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深入推进我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将企业绿色奖励表彰信息、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企业环境信息的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发放绿色信贷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依托甘孜州绿色金融信息网(平台)系统,对全州企业实行“绿色发展红黑名单”分类,健全“绿色发展红黑名单”评选、动态管理、信息发布制度,建立绿色金融领域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

(3)建立绿色发展奖惩机制。各级发改、经信、旅游、农牧等主管部门整合相关产业资金,加大对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产业专项资金有效撬动金融资源投入。对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辅导培育,项目筛选、推荐融资、发债、上市、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帮助其提升信用能力,扩大融资途径,抵御经营风险。探索将绿色发展评价信息结果运用于税收、上市核查、政府采购、建设项目审批、财政资金补助拨付等领域。环境主管部门将严重环境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金融机构对严重环境失信主体提高金融服务准入门槛,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限制向其提供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3.完善金融政策支持机制

(1)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综合运用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央行评级等货币政策工具,帮助金融机构扩大实施绿色信贷的资金来源。引导金融机构、绿色企业通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绿色债券等工具进行融资。

(2)落实专项信贷政策支持力度。深入实施“百家千亿”重点诚信小微企业融资培育计划,组织推动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政银企三方融资对接。严格限制对环境保护违法、安全生产违法、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未完成以及职业病预防措施未达标企业的信贷准入条件。加大对绿色、循环、低碳、节能、节水以及支持自然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的企业和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

(3)优化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支持力度。加大对全州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成具有政策传导、信息互通、融资对接、金融服务等功能的甘孜州绿色金融信息网(平台)系统。巩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成效,大力推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建设“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绿色支付”服务体系。积极推广运用电子商业汇票、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工具。

4.构建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和风险防范支持机制

人民银行加强与金融办、银监、发改、环保、统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具有甘孜州特色的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主要统计支持以下领域的金融活动: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业、清洁能源、文化产业、生态防护和综合治理、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消费。纳入统计范围的金融活动包括信贷、保险、直接市场融资(含全国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债券市场融资)和碳排放权交易等活动。条件成熟时逐步将绿色基金投资和排污权交易活动纳入统计范围。建立对限制金融服务准入的“绿色发展黑名单”项目统计制度。健全绿色金融风险(信贷风险、保险赔付以及债券融资项目偿付能力)防范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区域金融稳定协作工作机制,形成风险防控合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五、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领导。

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人行推动、金融机构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甘孜州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及职责见附件),明确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及职责。突出目标导向、考核评价,理顺议事决策机制,强化政策协调、资源整合、职能互补、信息共享。各金融机构要设立绿色金融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工作流程,负责落实有关绿色金融的管理政策和州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

(二)强化互动配合。

注重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财政产业金融互动创新等激励措施,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绿色发展,增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资金实力、风险分担能力和保障能力,扩大绿色项目资金来源,拓展绿色项目融资渠道,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强化政策互动支持和信息共享,全力支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信息平台和绿色金融项目库,联合实施推动绿色发展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完善发展机制。

依据县域经济发展实际,突出绿色资源优势,拟采取“重点县域和重点项目双试点”方式全力推进。选择县(市)或区域开展生态经济五条路径和生态建设保护六大方向绿色金融试点,选择重点培育项目并建立主办金融机构负责制度开展试点。试点县(市)要加强财税、土地、人才等政策扶持,建立特色产业、项目优先的政府服务通道,加大对公益性特色项目的支持,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公共服务定价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试点重点项目主办金融机构要结合试点方向,大力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求探索出上述六大方向的金融支持路径和模式,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完善监测评估。

建立绿色金融服务专项评估制度,对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和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分项指标赋予权重,综合评价金融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力度和金融可持续性。定期对各县(市)、海管局、亚管局、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进行监测评估,对监测评估结果进行通报。适时将金融机构评估结果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新设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及财政奖补资金发放等的重要依据,增强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明确信贷准入的环境标准和要求,提高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提升金融机构和企业对绿色金融产品的风险分析和管控能力。

(五)实施目标考核。各成员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向纵深推进。州政府将按年对各县(市)、海管局、亚管局、各单位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纳入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工作措施有效、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