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州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48亿元,同比增长7.5%,增速位居全省第1位。
⑴城镇消费拉动有力,乡村市场稳步拓展。在市场预期有所改善等因素带动下,1-4月,全州实现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21亿元,同比增长8.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6.4%,拉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7个百分点。同时,随着农村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农村消费潜力持续释放。1-4月,全州实现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5.27亿元,同比增长5.1%。
⑵商品零售平稳增长,餐饮消费持续活跃。随着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扩围,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有序开展,政策叠加效应显著发力,居民消费意愿稳步增强。1-4月,实现商品零售37.63亿元,同比增长7.8%,拉动全州增长6.4个百分点;实现餐饮收入7.85亿元,同比增长6.2%。
⑶升级类消费增势良好,结构优化动能强劲。随着市场供给体系逐步完善,居民升级类消费需求不断释放,消费结构持续优化。1-4月,限额以上单位中,汽车类、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分别增长464.4%、14.6%、11.9%、6.5%,合计拉动全州社消零增长3.4个百分点。消费正加速从基本生活型向品质型转变,为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