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助力欠发达县域高质量发展政策工具箱》的通知
(甘办发〔2025〕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甘孜州助力欠发达县域高质量发展政策工具箱》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甘孜州助力欠发达县域高质量发展政策工具箱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决策部署,推动我州欠发达县域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财政工具
(一)给予财政资金补助。2024—2027年,州财政每年安排州级托底性财力补助资金2亿元,支持优势资源开发利用,以县名义集中投入确定性高、收益较为稳定的产业,同步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
(二)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州级相关行业部门在分配产业、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财力性补助等方面资金时,将托底性帮扶三项核心指标作为必选分配因素,占比不低于20%。成都市对口帮扶统筹资金倾斜支持欠发达县域产业发展。对小微企业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的,州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级有关部门)
二、金融工具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三大工程”、传统村落保护、水利工程、“三供”等项目,贷款利率采取“对标同业、适当优惠、一事一议”的方式,不高于5年期LPR贷款利率执行,对欠发达县域项目贷款可申报适度利率优惠。(责任单位:甘孜金融监管分局,农发行甘孜州分行)
(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对国、省、州重点项目开辟办贷“绿色通道”,优先保障信贷计划。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为15—20年(特殊项目贷款期限可达30年)。(责任单位:甘孜金融监管分局,农发行甘孜州分行)
三、项目工具
(五)支持能源项目建设。对托底性帮扶能源项目,开发时序上优先纳入年度开发规划、优先上报、优先开展市场化优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电网接入和送出。(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国网甘孜供电公司)
(六)支持道路交通建设。倾斜支持欠发达县域加快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运输站场等交通建设,提升养护工程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支持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推广“商贸+物流”模式支持“交商邮供”融合发展,符合条件的普通公路项目优先支持申报一般债券资金。(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合作局、州邮政局)
(七)支持水利项目建设。倾斜支持欠发达县域加快水库工程、灌区工程、农村供水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支持开展《一河一策管理管护方案(2026—2030年)》编制工作,对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优先申报、靠前实施,加快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州水利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八)强化飞地园区建设。支持与对口支援和省内帮扶地共建飞地园区,州、县飞地园区按照“谁招引、谁受益”原则将相关指标和收益分享至招引县。(责任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合作局、州统计局、州税务局)
四、产业工具
(九)支持农牧产业发展。每年新评定(升级)州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8个以上。重点支持牦牛全产业链发展,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对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度高于100万元的,按投资额度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营业收入增幅高于全州平均增速的,每超1%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农产品加工专合组织享受农业用电优惠电价,差额部分由州财政局给予补贴。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留存电量到户电价标准享受用电优惠电价,由州、县财政分别按照30%、20%比例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州农牧农村局,州经济信息化局、州财政局)
(十)支持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倾斜支持文化旅游融合重点项目纳入储备库培育,加大申报争取和建设力度。给予涉旅国企注册资本金支持,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巴塘措普沟、新龙红山景区持续做大流量。支持回购或置换巴塘措普沟、新龙红山景区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项目,帮助企业降低负债,支持格萨尔千幅唐卡保护修复,通过数字文旅等手段,盘活闲置资产。(责任单位: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文旅投资集团)
(十一)鼓励省、州属国有企业入县发展。鼓励省、州属国有企业与欠发达县域设立子公司,推动清洁能源开发、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州国资委,州级有关部门)
(十二)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结对共兴。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原则与欠发达县域结对共兴,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开展针对欠发达县域招商活动,推动市场主体提质扩面。(责任单位:州工商联,州商务合作局、州经济信息化局)
五、民生工具
(十三)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欠发达县域管网改造、停车场建设等县城精修细补工程,积极争取城乡发展资金予以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
(十四)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优先支持有建设任务的道孚、炉霍、甘孜、色达、德格、石渠、新龙、巴塘、稻城9县,将农村户厕新(改)建任务纳入到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与“双百工程”建设范围。(责任单位:州农牧农村局)
(十五)促进群众就业增收。每年开展欠发达县域专场就业招聘会2次,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加强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
(十六)加大教育扶持力度。优先支持欠发达县域教师招聘、培训培养和体育场地建设。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配比例占总资金额度不低于70%,“学前学普2.0”行动相关资金占比不低于60%。健全完善6类区高海拔县异地办学机制,石渠县“飞地”校区招生向欠发达高海拔县倾斜。建立着重向高海拔地区、艰苦地区任教教师和高中阶段教师倾斜,以海拔高度、艰苦程度、从教年限、工作绩效等为依据,在职称评审、正向激励、优绩优酬等方面评价激励的“积分制”制度。对石渠、色达、理塘3县从教30年一线教师按照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
(十七)加大医疗扶持力度。支持县医院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州县级重点专科建设,到2027年全部建成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成州级重点专科12个。加快州域医疗副中心建设,到2027年,甘孜县人民医院达到“三乙”水平,理塘县人民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设立医疗卫生事业基金,用于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激励、设备更新等。深入实施骨干医生和本土医师培养计划,建立医生“积分制”,落实高海拔执业医师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
六、要素工具
(十八)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每年倾斜支持欠发达县域千名紧缺专业人才顶岗培养人数不低于全州培养总人数的75%,支持申报“贡嘎英才计划”。每县每年遴选20名优秀工匠作为带头工匠开展专题培训,5年培训1200名。(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九)强化项目前期要素保障。州本级补充耕地指标库预留70%的指标,优先保障欠发达县域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台账,推行环评预审提前介入,实施加强型“清单式”便捷服务。征占用林地在具备条件基础上2个工作日完成现场查验,审批权限在州的永久占用林地、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12、1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草局)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