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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航线补贴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2024/07/16 5.6k 阅读 267 点赞



近日,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甘孜州航线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鼓励和吸引航空公司增加飞抵甘孜州的客运航线航班,推动民航事业健康发展,发挥航空在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畅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积极推动作用,有力带动文化旅游、商贸物流、民族团结进步等相关产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财政部 中国民航局关于修订支线航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413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基本原则(3条)。从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互助共赢;健全机制、共享共担三个方面提出航线补贴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补贴对象(1条)。执飞康定机场、甘孜格萨尔机场所有航空公司。执飞稻城亚丁机场的部分航空公司(其中,天府—稻城、双流—稻城、杭州—重庆—稻城3条航线夏秋季航班客座率已经处于较高水平,不纳入补贴)。每年为各机场安排15万元工作经费。

第三部分:补贴标准(3条)。区分机场区位、航程因素拟定补贴标准。一是航程在500公里(不含500公里)以下的,按进港人数计,康定机场每人补贴600元,甘孜格萨尔机场每人补贴400元,稻城亚丁机场每人补贴300元。二是航程在500公里(含500公里)以上的,按进港人数计,康定机场每人补贴700元,甘孜格萨尔机场每人补贴500元,稻城亚丁机场每人补贴400元。三是鼓励开通直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航线,或起始地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终点地为稻城县、甘孜县、康定市的,按进港人数计,在500公里以上航线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再增加300元。

航线补贴由州县按比例分担,州级分担补贴总额的81.5%。稻城县分担补贴总额2%,康定市、德格县、甘孜县各分担补贴总额的1.5%,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色达县、白玉县、新龙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各分担补贴总额的1%,泸定县、丹巴县、石渠县、得荣县各分担补贴总额的0.5%,各县(市)分担比例合计18.5%。

第四部分:补贴方式(3条)。从基本程序、质量监管、航线维护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补贴程序和监管措施。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实施方案自2024年8月15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申请补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