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压实主体责任。出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实施细则》,厘清发改、工信等12个部门及17个乡镇(街道)责任边界,签订防惩造假承诺书236份。实行“季度联席、月度联审”,整改基层统计人员更换频繁、台账不全等问题11项,构建起“谁主管、谁负责”的全员责任链条。
⑵严控数据质量。采取“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日常巡查相结合方式,检查“四上”企业及投资项目142家,核验数据2.6万条,数据错报率压减45%。全面推广电子统计台账,规上工业企业覆盖率达100%,单表填报时长缩短35%。建立主要指标“红黄蓝”预警机制,24小时内响应核查异常波动,纠偏苗头性问题19个。联合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纠治,通报典型案例2起,形成高压震慑。
⑶做实普法监督。依托新媒体平台推送法规解读62期,点击量超12万次;开展“送法入企”34场,覆盖企业920家。制作普法微视频《统计法的红线碰不得》,获评全省统计普法优秀作品二等奖。将统计信用嵌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评定守信企业167家,约谈公示失信企业1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