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度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助学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高中学校:
现就做好2026年度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助学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甘孜州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刚性支出困难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家庭考入“985”、“211”、“双一流”大学院校新生和品学兼优普通高中在籍(学籍)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在校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大学“985”、“211”、“双一流”院校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三、资助名额
2026年度第一批次计划资助院校的特殊困难家庭新生40名(最终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确定),第二批次计划资助品学兼优的特殊困难家庭普通高中在校生300名(具体名额根据第一批次资助后的结余资金调整后再另行通知)。
四、申请审核流程
(一)初选申请。第一批次(大学“985”、“211”、“双一流”院校新生)初选申请时间为7月15日-8月10日,由各高中学校从当年“985”、“211”、“双一流”录取名单中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特殊困难群体家庭信息数据比对后,提出初评推荐名单。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在校生)初选申请时间为9月1日-9月15日,由各高中学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中按照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资助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初步推荐名单。进入初选推荐名单的学生填写《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助学项目申请审批表》(样表附后)并提供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二)审核公示。学生申请审批表提交所在学校后,各高中学校组织开展集中评议,签署学校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形成花名册一并报县(市)教育体育局初审(州直属高中学校直接报州教育体育局);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初审,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形成县(市)花名册一并报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体育局会同州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州教育体育局官网上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州教育体育局汇总形成全州拟资助名单报送基金会审定。其中:第一批次县级初审时间为8月11日-8月13日、州级复审公示时间为8月14日-8月21日;第二批次县级初审时间为9月11日-9月13日、州级复审公示时间为9月14日-9月21日。
(三)资金发放。基金会按程序审定资助名单后,将助学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提供的个人银行卡。其中第一批次审定与发放时间为8月21日-8月31日、第二批次审定与发放时间为9月22日-9月30日。
五、成效展示
助学金发放完成后,各县(市)、各直属高中学校要收集整理助学金发放图片、受助学生励志成长成才典型案例、相关影像等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资助育人良好氛围。
六、其他相关要求
1.信息填报务必准确。学生在填报申请审批表时,相关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其中开户行要包括总行+支行+省份,开户人姓名和账号务必填写正确,一定注意核对。
2.严格评审流程。各县(市)、各学校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审核流程进行初评推荐、审核,不得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搞人情资助,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3.第一批次学生若已享受其他部门或社会捐资助学,不再重复享受该项目。
附件:1.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用表)
2.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花名册
3.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用表)
4.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拟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5.985、211、双一流学校花名册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14日
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
2026年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项目有序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按照双方协议和州委主要领导批示,结合全州实际,现将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甘孜州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刚性支出困难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家庭考入“985”、“211”、“双一流”大学院校新生和品学兼优普通高中在籍(学籍)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在校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大学“985”、“211”、“双一流”院校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三、资助名额
2026年度第一批次计划资助院校的特殊困难家庭新生40名(最终根据实际录取情况确定),第二批次计划资助品学兼优的特殊困难家庭普通高中在校生300名(具体名额根据第一批次资助后的结余资金再做调整)。
四、申请审核流程
(一)初选申请。第一批次(大学“985”、“211”、“双一流”院校新生)初选申请时间为7月15日-8月10日,由各高中学校从当年“985”、“211”、“双一流”录取名单中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特殊困难群体家庭信息数据比对后,提出初评推荐名单。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在校生)初选申请时间为9月1日-9月15日,由各高中学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中按照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资助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初步推荐名单。进入初选推荐名单的学生填写《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助学项目申请审批表》(样表附后)并提供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二)审核公示。学生申请审批表提交所在学校后,各高中学校组织开展集中评议,签署学校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形成花名册一并报县(市)教育体育局初审(州直属高中学校直接报州教育体育局);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初审,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形成县(市)花名册一并报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体育局会同州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州教育体育局官网上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州教育体育局汇总形成全州拟资助名单报送基金会审定。其中:第一批次县级初审时间为8月11日-8月13日、州级复审公示时间为8月14日-8月21日;第二批次县级初审时间为9月11日-9月13日、州级复审公示时间为9月14日-9月21日。
(三)资金发放。基金会按程序审定资助名单后,将助学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提供的个人银行卡。其中第一批次审定与发放时间为8月21日-8月31日、第二批次审定与发放时间为9月22日-9月30日。
五、成效展示
助学金发放完成后,各县(市)、各直属高中学校要收集整理助学金发放图片、受助学生励志成长成才典型案例、相关影像等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资助育人良好氛围。
六、其他相关要求
1.信息填报务必准确。学生在填报申请审批表时,相关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其中开户行要包括总行+支行+省份,开户人姓名和账号务必填写正确,一定注意核对。
2.严格评审流程。各县(市)、各学校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审核流程进行初评推荐、审核,不得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搞人情资助,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3.第一批次学生若已享受其他部门或社会捐资助学,不再重复享受该项目。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14日
附件1:
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申请审批表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用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籍 贯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
录取院校及专业(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
须提供申请人本人账户信息(仅限中农工建交五家银行) | 开户名: 开户行及支行名称: 账 号: | ||||
家庭困难类型 | £⑴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⑵低保家庭学生□⑶特困供养学生 □⑷孤儿£⑸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⑹烈士子女 □⑺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⑻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学生£⑼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⑽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⑾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⑿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 £⒀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⒁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 ||||
原就读高中学校推荐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县(市)教育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州级教育、统战 部门会审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2:
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花名册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困难类型 | 高中就读学校及班级 | 本科录取院校及专业 | 开户名 | 开户行及支行名称 | 账号 | 受助金额 | 联系电话 | 本人签字 |
附件3:
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申请审批表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用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籍 贯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
就读学校及班级 | |||||
须提供申请人本人账户信息(仅限中农工建交五家银行) | 开户名: 开户行及支行名称: 账 号: | ||||
家庭困难类型 | £⑴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⑵低保家庭学生□⑶特困供养学生 □⑷孤儿£⑸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⑹烈士子女 □⑺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⑻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学生£⑼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⑽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⑾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⑿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 £⒀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⒁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 ||||
上一学期(或学年)学业成绩 | 班级总人数人,班级排名位;年级总人数人,年级排名位。 | ||||
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县(市)教育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州级教育、统战 部门会审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4:
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拟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困难 类型 | 就读学校 及班级 | 班级和年级排名 | 开户名 | 开户行及支行名称 | 账号 | 受助 金额 | 联系电话 | 本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