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划定保护区域。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划定保护区,现有城镇集中式2个、乡镇集中式3个、乡镇分散式9个,构建覆盖城乡的保障网络。累计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1759.4万元用于设施建设,全县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⑵强化巡查监管。建立“网格员日常巡查+第三方专业排查+部门专项执法”联动机制,对14个水源地开展拉网式常态化排查,依法禁止保护区内新建无关项目。目前核心水域无违规排污口或新增污染设施。
⑶健全应急机制。出台乡镇及以下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提升响应能力。自2022年以来,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从Ⅱ类提升至Ⅰ类并保持稳定,2个趋势科研断面及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