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兜底纾困。稳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2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2.8万人次。落实重病重残“单人保”政策,将74名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累计为303户1489人提供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205.7万元。
⑵养老提质。建成3所民政服务机构,搭建“1+N”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完成2所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每年落实运行经费60万元,持续增加护理床位供给。落实高龄津贴、特困供养补贴,养老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⑶慈善赋能。搭建县、乡、村三级慈善服务阵地,争取慈善捐赠物资及慰问金超735.15万元,常态开展助学、助老、助残帮扶行动。强化惠民资金监管,建立跨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推动慈善资源精准惠及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