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增补)的通知
(甘府函〔2025〕7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州政府同意增补青藏高原旧石器遗址—皮洛遗址、稻城县赤登寺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甘孜州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甘孜州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
(一)古遗址 | ||||
编号 | 分类号 | 名称 | 地址 | 时代 |
1 | 1 | 青藏高原旧石器遗址—皮洛遗址 | 稻城县金珠镇 | 旧石器时期 |
(二)古建筑 | ||||
2 | 1 | 稻城县赤登寺 | 稻城县木拉乡 | 清代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