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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职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

2015/11/27 1.9w 阅读 395 点赞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公安职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截至目前,我州2015年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决定对此次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并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职位编码

准考证号

笔试折合总成绩

笔试排名

王立

男

甘孜州色达县公安局

侦查学

11031812

1103511601419

64.792

4

吉火色日

男 甘孜州色达县公安局 侦查学 11031812 1103511601425 64.792 4

张健平

男

甘孜州得荣县公安局

治安学(二)

11031825

1103511700125

51.583

4

二、相关要求

1、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于2015年12月5日下午14:30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到进行资格复审。

2、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5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两职位递补人员均需出具户籍证明)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事项

1、递补资格复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到规定地点进行,领取《面试通知单》,除身体原因外非本人不能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下午14:30-15:00,请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注意时间安排。

4、本次政法试点班(公安机关)面试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人事人才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