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污染防治。督促29家涉气企业填报排放清单,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100%;严管入河排污口,整改问题29项、整改率100%;地表水、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土壤治理完成1家经营单位、62家产废单位年报备案,开展8大类固废整治,整改自查问题3项,蓝天、碧水、净土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⑵执法监管。开展执法检查50余次,立案办结环境违法案件6件,处罚29.84万元;移送2起环境犯罪案件,2条线索来自非现场监管。为11家排污单位开通执法e线通并同步帮扶,完成9家企业应急预案备案。
⑶项目审批。联合多部门建立环评前置指导机制,全程跟踪项目,办结环评审批7项;重点项目落地见效,190万元水源地规范化项目竣工;349.9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验收移交;230万元污水设施改造项目完工验收,环评服务保障和项目落地效率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