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65779700/2025-00036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民政厅
- 成文日期:2025-12-12
- 发布日期:2025-12-25
- 文 号:川民规〔2025〕9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效期5年,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原《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川民发〔2015〕3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