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号)
“9·5”泸定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纷纷为受灾群众战胜灾害、攻克艰难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我会前期已公布截止2022年11月30日24点接收到的捐赠款物及支出情况,现将本会2022年12月1日0点至2023年6月30日24点接收和使用社会捐赠资金情况公告如下:
一、捐赠资金接收情况
2022年12月1日0点至2023年6月30日24点,接收“9.5”泸定地震捐款10514047.2元(详见附件1),累计接收185241953.92元。
二、捐赠资金使用情况
(一)救灾应急阶段已执行捐赠资金372440.7元,前期已作公告。
(二)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我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38号)和甘孜州重建委要求,从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遴选灾后重建慈善项目,在项目选择中充分考虑捐赠人对捐赠项目的“可视”“可感”,以独立资助、优先资助重灾区为原则,确定慈善捐赠资金支持项目33个(详见附件2),资金安排总计175799424.06元。
(三)定向资金9052350.16元,甘孜藏族自治州慈善总会正在征求捐赠者意愿,确定使用方向和具体项目。
甘孜州慈善总会接收的捐款均可开具《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版)》,前期已经打款的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需要开具《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版)》,请联系甘孜州慈善总会,联系电话0836-2835222。
附件:1:甘孜藏族自治州慈善总会接收“9.5”泸定地震捐赠资金明细
2.“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甘孜藏族自治州慈善总会捐赠资金项目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