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严控进山火源。设置12个防火检查站,统筹626名护林护草员、卡点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对进山入林车辆、人员逐一核查,收缴违规火种,从源头防范火灾风险。
⑵压实管控责任。紧盯林区施工单位等重点主体,与10家林区施工企业签订防火责任书、承诺书,依规为110名进山作业人员办理林区通行凭证。常态化督导12个防火卡点履职尽责,推动防火责任链条闭环落实。
⑶深化宣传巡护。组织力量下沉乡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宣传引导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1500余份,普及防火法律法规和避险自救知识,引导群众树牢防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