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当好政策法规“传播者”。106名党员律师常态化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年均开展双语普法、政策宣讲2000余场次,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引导农牧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⑵当好依法行政“监督员”。80余名律师受聘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提供前置审查,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000余条,筑牢法律风险“防火墙”。
⑶当好特色立法“智囊团”。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州情熟悉度,深度参与《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论证与起草修订,确保立法既符合上位法精神,又切合地方实际,提升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⑷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采用“法律+情理”融合模式,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尊重民族习惯,将调解延伸到田间地头、牧民毡房,年内参与纠纷调解340件次,提供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
⑸当好公共服务“供给者”。今年以来,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4件、法律帮助案件128件,提供免费咨询与代书6799人次,成功解决劳动纠纷94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6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