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建强调解队伍。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择优配备村级人民调解员570名、乡级人民调解员140余名,建成乡村两级调委会188个。采取集中授课、案例评析方式开展调解业务培训2期,覆盖调解员600余人次,夯实矛盾化解队伍支撑。
⑵联动调处纠纷。搭建“一站式”调解平台,整合多方力量协同处置,实行“一案一专班”攻坚,化解历史遗留疑难纠纷5起。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累计排查300余次,排查矛盾200余起,成功调处196起,调处成功率98%。
⑶下沉法治惠民。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接待法律咨询205人次,代书法律文书131人次,协助办理公证20件。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下沉,开展法治宣传160次,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